當前位置:制度建設
一、會議召開之前應做好準備工作,確定議題內容準備好有關的會議資料文件。
二、各種會議一般應與辦公室聯系,對出席對象提前通知,以便于會議出席者能安排好工作。
三、會議出席者應準時到會,如果無法參加會議,應事先向會議組織者請假,未請假或未經允許而缺席遲到者按有關出勤考核辦法辦理,缺席者應事后及時主動補閱會議記錄了解會議精神。
四、每周召開相關人員工作會議,與會人員向與會領導匯報本周內工作進展情況。
五、與會者需遵守會議紀律,尊重他人發言,充分闡明自己觀點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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