當前位置:制度建設
一、負責全工業區電器、照明及給排水設施的安裝、檢查和維修工
作。
二、嚴格按操作規程安裝電器和線路,消滅暴露電路和線路混亂現象,巡視全區水電線路。水電表、開關和負荷等情況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提出處理意見,防止事故,確保安全。
三、負責檢查和處理違章用水用電事件,敢于管理,不講情面。
四、負責編制電器,照明等方面維修用料計劃,維修時認真執行領退料制度,節約用料,杜絕浪費。
五、保管好水電工工具和有關材料。
六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,服務熱情,維修及時,不留隱患。同時做好節假日和8小時之外的應急工作。
七、負責工業園區、出租門面房等的抄表工作。及時將情況交財務室,按時收繳水電費,做到不漏一戶,及時上繳。
八、協助有關領導及相關人員對基建、維修電器設備等方面的預算、審核、質量檢查和驗收工作。
九、完成領導交辦的臨時性任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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